話說N年前,有個叫陳亞丹的畫家在第一次去南極的途中,扔下了一個漂流瓶。
這不,在N年后,被張強這小子給撿到了。
其實這事說來也蹊蹺:張強是個游手好閑的無業游民,一天,無意中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度假的好地方,便一個心思琢磨著怎么去。
在張強的仔細斟酌下,張強決定將自己唯一的財產——一所老房子,給賣掉,再向狐朋狗友湊了點,便朝自己的目標奔去。
來到所謂的“度假勝地”,張強才真正體會到生活的美好。
就在張強沉思的當兒,“咚”一個啤酒瓶被海浪沖到他的腳旁張強拿起啤酒瓶,看見里面有一張紙條,于是,他將瓶子打碎,拿起紙條,上面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字,內容大概是這樣的:“1986年12月23日于,幸福、如意!”“切,沒勁!”張強想沒想便將瓶和字條扔了。
剛扔掉,張強腦子里便閃出個念頭:好不容易來到海邊,我和不也扔個漂流瓶試試。”
說干就干,張強在海灘上找了個飲料瓶,又寫了一張這樣的字條:“a年b月,我張強在xxx海邊,投此漂流瓶,誰將撿到它,就是我的朋友,望和我聯系,”且附上自己的相片。
他想都沒想,便奮力將瓶朝海上投去。
一個星期后,張強回到家里,又像往常一樣,鉆進網吧掛上QQ,發現郵箱里有一份來自美國的郵件,張強馬上就意識到,肯定是撿到漂流瓶的朋友,不然怎么會和老遠的美國有聯系。
張強激動地打開了那份郵件,里面也附了張照片,還是名美國女郎呢!張強十分興奮,半響才想起去看下文,可是郵件都是由英文寫的,張強上學那會兒,英語從來就沒及格過,沒辦法只好將原文原封不動地抄了下來,去請教隔壁的大學生。
大學生是這樣翻譯的:我不管你是張強還是李強,都與我無關,重要的是你的那個漂流瓶使我的小兒子住院三個多月。前天,我和我的小兒子在曬太陽浴,我的小兒子好動,躺不住,在沙灘上拾貝殼,剛好撿到你那該死的漂流瓶,小兒子他不小心將瓶打碎,一個小玻璃片蹦到他的眼睛里,住院整整三個月零八天。
你是不是無聊呆了,就算我兒子的事不說吧!你這樣做也是在破壞地球環境,作為人類,你到底還有沒有公德心。
小心我控告你,哼!
受害者
x年x月
聽了大學生的翻譯,張強呆了,本來還以為自己今年交上桃花運了呢!